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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4章 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6 (1/6)

好一个回旋镖!

舒姣看得都想鼓个掌,目光慢悠悠挪向被告和被告律师。

对面也没办法。

该辩还是得辩。

对方律师迅速输出,先躲开“故意报复”的罪名,随后以“男人更顾事业”等多方面为被告辩解。

至于有没有用?

看法官那逐渐不耐烦的眼神就知道。

最后,法官咳嗽两声,十分费力的将声音放柔,询问起他俩的女儿,到底愿意跟谁?

女儿毫不犹豫的说,“跟妈妈!”

爸爸是什么?

一天到晚见不到面的东西,她怎么可能跟爸爸?

这就没说的了。

审判员点了点头,又让双方争辩了会儿,再陈述过双方诉求后,当庭宣布审判结果。

“本案,原告宋XX,起诉被告唐XX婚内出轨、隐匿巨额资产……”

“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092条,隐匿资产……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57条,婚内与人同居,将夫妻财产赠与……”

“故,原告获得女儿抚养权,和100%夫妻财产,并追回被告给第三者的全部资产。”

“被告还需赔偿原告8万精神损失费,和每个月三千的抚养费。”

三千。

也就是20%的抚养费。

虽然按法律规定,抚养费可以按照月收入的20%-30%给,但实际上,法院很少这么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