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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2章 随飞随啄,群雌粥粥 (1/4)

“嫂夫人别急,卦金这都是小事,待会儿请适之兄给我留个条就行。”

袁凡摆摆手,让江冬秀坐下,转头将胡思杜拎起来,“适之兄,您是怎么想起来,给他取这么个名儿的?”

胡适心里咯噔一下,紧声问道,“怎么,这个名儿有问题?”

他在美留学,开始是康奈尔大学,后来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系,师从约翰·杜威。

他们师生感情甚好,胡适给小儿子取名“思杜”,就是为了怀念导师杜威。

可听袁凡的意思,这个名儿有问题?

“何止是有问题,问题大了!”

袁凡肃然道,“适之兄,我冒昧地说上一句,取名这事儿,您孟浪了!”

袁凡郑而重之地指责,让胡适面皮有些发红。

“名这个字儿,在《说文解字》中的解释,就是三个字,“自命也”,您如何还敢如此轻率!”

名,自命也?

胡适心中一凛,他对取名之事,颇为随性,他自己就几度改名。

胡适的本名叫胡嗣穈,后来他觉着这名儿不咋地,瞧着忒生僻,就自己改名叫胡洪骍。

胡洪骍没叫几天,还是觉着不怎么样,翻到严复的《天演论》,才改成胡适,表字适之。

“名这个字儿,从口从夕。“夕”者,“冥”也。冥不相见,故而以口自名,冥冥之中,自有天意,而这天意,经常会伴言语而出,这就是所谓的“一语成谶”,取名之事,再怎么慎重都不为过,怎容轻忽!”

袁凡的一席话,让胡适仿佛有年幼进私塾的感觉。

当年为了让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,胡母都没让他上族学,而是去了绩溪最好的私塾,学费也贵,一个月是两块银元。

江冬秀听得入神,突然一拍桌子,“我说呢,当年家中长辈给小娃取名,怎么会是那般郑重其事,原来根子在这儿!”

在她们家,都是在婴儿出生之后的三个月内,由父亲正式取名。

取名,可不能马虎,要做好三个准备。